整改
兴庆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银川市兴庆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职责,推动四届兴庆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督促被巡察的乡镇党委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镇纪委抓好监督责任。制定印发《兴庆区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制度(试行)》,以制度保障巡察整改扎实有效。向被巡察乡镇纪委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所在乡镇党委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落实整改的良好局面。
严格开展巡察监督。将巡察反馈乡镇党委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巡前向巡察组通报乡镇党委政治生态情况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次,巡中派员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巡后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2次。此外,不定期对乡镇党委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本轮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2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4个,问题整改扎实推进。
高质量执纪问责,精准处置问题。建立巡察反馈问题线索“轻型快查”核查机制,推进问题线索繁简分流,确保初核、处置、反馈和程序“四个到位”。截至目前,对巡察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已处置4件,给予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同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乡镇党委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兴庆区纪委监委)